請於抵免核准後,持本校成績單正本、學分學程申請表及下列文件,送至學程辦公室
以原校成績抵免大學國文➜提供原校成績單正本,國文須高於70(含)分
以原校成績抵免大一英文➜提供原校成績單正本,英文須高於70(含)分
以英文檢定測驗抵免大一英文➜提供英文測驗成績單或通過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