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Jan
21
【轉發】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日本大阪任教徵選公告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日本大阪任教徵選公告

 任教國家:日本 大阪

 合作單位:大阪中華學校

 合作單位負責人名銜:蔣燁 校長

 擬聘教師數:教師2名

 聘期起迄:115年04月01日至116年03月31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 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1年以上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備中小學教師資格尤佳。

  2. 日語者(2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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