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Jan
21
【轉發】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印度任教徵選公告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日本大阪任教徵選公告

 任教國家:印度

 合作單位:印度 卡帕甘高等教育學院

 合作單位負責人名銜:Dr. V. Parthasarathy, Dean R&D and Industry Relations

 擬聘教師數:教師1名

 聘期起迄:115年6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例如多益785以上),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該校任用華語教師的必要條件:適應能力佳,學士學位以上具教學經驗者。

3.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英語教學能力(請提供語言證明及程度)

  2. 請自行考量印度生活環境、飲食與工作文化差異, 具獨立調適能力、應變能力與溝通能力者為先。

  3. 接受印度學校環境及工作文化,個性耐心,具包容性,可口說當地語言者尤佳。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