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Feb
09
【轉發】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美國明尼蘇達任教徵選公告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美國明尼蘇達任教徵選公告

 任教國家:美國

 合作單位:Lakes International Language Academy

 

 負責人名銜明尼蘇達州教育廳教育專員 Mai Yang、人力資源主任 Tami Cumming 

 擬聘教師數:教師1名

 聘期起迄:115年8月13日至116年6月7日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 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 具中華民國(臺灣)有效教師證。
(2) 具幼兒教育教學經驗並持有相關學士學位。
(3) 具實際教學經驗至少2年。

 補助: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600美元, 依實際任教期間核給。
2. 初次應聘時, 補助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教學及行政):
1. 參加每學期開學前之課程設計及檢視。
2. 參加校長安排之文化活動、同儕學習及專業發展課程, 所有活動均於教師工作時數8小時內進行。
3. 音樂、體育及藝術等課, 為專任教師教授, 教師可利用此時段備課。
4. 用餐時間30分鐘。
5. 為符合聯邦簽證規定,每年需參加跨文化活動2場。

 授課對象:學前班(Pre-kindergarten)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自薦信(Cover Letter)。
(2) 英文履歷。
(3) 英文推薦信3封。
(4) 相關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5) 教師證影本及其他相關證照。
(6) 英文能力證明。

2. 如申請者為國內公私立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各大學院華語中心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 須取得學校同意暨推薦函(合為1函,中文即可), 正本受文者為「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 副本受文者為「教育部」。

3. 申請者將先由明尼蘇達州教育廳進行審核, 續由校方安排面試,面試將以線上方式進行, 申請者應提供電郵地址以利接收 Google Meet 或 Microsoft Teams 等視訊會議邀請。

4.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並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臺灣時間115年3月26日23:00 
 附件下載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