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Feb
09
【轉發】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教赴美國印第安那任教徵選公告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教赴美國印第安那任教徵選公告

 任教國家:美國

 合作單位:Indiana University Bloomington

 

 負責人名銜陳雅芬教授

 擬聘教師數:教學助理 4 名

 聘期起迄:115年8月13日至 116年5月8日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 獲有證書。

2. 英語說寫流利。

 補助: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期間核給。
2. 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 張(實報實銷,補助上限 1,750美元)。 

 工作內容(教學及行政):
每週工作總時數為29小時:
1. 教授校內華語旗艦項目學生輔導課(含備課時間)約25小時。
2. 協助課外活動約2小時。
3. 開會檢討教學約2小時。

 授課對象:校內華語旗艦項目之學生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經歷。
(2) 提供2位可直接聯繫之推薦教授電郵。
(3) 成績單(中文即可)。
(4) 一段6分鐘影片,需包括: 
        (一)中英文自我介紹各1分鐘,應簡潔明瞭、資訊詳實。
        (二)討論外國學生學習華語的一個難點及可能解決之道。
        (三)申請理由及期望從此次實習項目中得到的收穫。
        (四)影片請上傳至網路平臺(YouTube 尤佳)並將連結列於個人簡歷 中;請確保影片內容完整,且2個月之內均可觀看。
        (五) 其他輔助申請資料。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由所屬學校系所檢附上述文件,並以電子公文方式 函發同意暨推薦函,正本受文單位「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 「教育部」。

3. 申請者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mit.edu.tw/sc/login)登錄及 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臺灣時間115年3月9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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