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Mar
13
【轉發】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教赴美國任教徵選公告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任教徵選公告

 任教國家:美國

 合作單位:美國猶他州、加州、華盛頓州5所學校

 

 合作單位負責人名銜:Ms. Susan Gibbons-Bullock, Amity Institute


 擬聘數:詳見附件,各校聘任人數不同

 聘期起迄:
詳見附件,各校聘任起訖不同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 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 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 該校任用必要條件: 
(1) 有從事教育生涯之規劃(華語教學、英語教學或中小學教學)。
(2)具優良英語溝通能力。
(3) 對於分享自身文化及語言具有熱忱。

3. 英文流利且具特殊專長,如扯鈴、中國樂器、武術、民族舞蹈、手工藝等者,優先 考量。

 


 工作內容:
1. 每週工作時數32至37小時,外加不定期特殊校務活動。
2. 教學助理將接受正式教師之督導,觀摩並配合正式教師教導各年級之 學科課程,與學生互動,並協助各類文化課程與活動(例如美術、音樂 及舞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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