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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停留簽證轉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ARC)

1. 持有研習中文停留簽證的學生

2. 在同一間學校連續就讀滿4個月,且自申請日算起,需繼續註冊繳費3個月以上的課程

3. 缺課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之1/4

請依據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備妥以下文件:
1. 2年內2吋大頭照電子檔

  •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2. 護照、停留簽證電子檔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3. 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電子檔
 
4. 本中心開立的在學證明暨出席記錄表電子檔
  • 須已就讀滿4個月並繼續註冊3 個月以上
  • 缺課時數(含請假)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之1/4
5. 居住證明電子檔
  • 房屋契約、戶籍謄本等等
6.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電子檔

1. 在簽證到期前15個工作天至移民署「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線上申辦系統」申請電子居留證,上傳所有資料
2. 等待審查核准後,繳交費用
3. 下載電子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