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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許可證

持有研習中文簽證,在本中心就讀每週15小時的華語課,就讀時間滿6個月以上之學生

※本中心不提供其他種簽證的工作許可證申請方式,請參考外交部之簽證規範

1.本中心開立的在學證明書暨出席記錄表

2.居留證ARC (工作許可證申請期間必須在ARC居留效期內)

3.就讀本中心華語課程6個月以上的成績證明,轉學生未滿一年者,須附上原就讀學校之成績證明

4.有效期間之護照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應至少提出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財力無法繼續維持學業及生活之具體證明文件,例如印有餘額的存簿照片
 
就讀學校之教學研究單位須外國留學生協助參與工作之證明文件,例如ELTA證明文件
 
與本身修習課程有關, 須從事校外實習之證明文件
1. 到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
2. 點選「申請帳號Apply for an account」

3. 輸入個人資料
就讀學校 School attended -> 000006國立中興大學
身分別 Identity -> 外國留學生-語言中心

 
4. 領取工作許可函的方式:

  • 電子公文
  • 郵寄學校
5.繳交審查費新台幣100元,繳費可以參考操作手冊
  • 郵局繳費
  • ATM轉帳繳費
  • 台灣Pay
 
6.本中心線上審核
7.審核結果:

  • 審核通過,審核資料將傳送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核通過,將依照領取工作許可函的方式領取工作許可證
  • 審核未通過須補件,則依要求補件
  • 審核未通過,退件,不發放工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