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華語能力精進獎勵金
一、辦法依據: 中興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外國學生華語能力精進獎勵辦法
二、適用對象
2025 年度春季至秋季期間於中興大學或華語中心密集班修讀至少一門華語課程之外國學生。
參加2025年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成績達 B2 級(含)以上者。
三、獎勵內容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 10,000 元。
名額上限:每學期最多 10 名。
四、申請及審查時程
申請期間:2025 年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審查程序:由華語中心進行資格與資料初審,於截止日後二週內公告結果。
獎勵金撥付:通過審查後依校內作業程序統一辦理。
五、申請程序
申請人需於規定期限內填寫報名表上傳:
中興大學華語課程或華語中心密集班之成績單。
TOCFL B2 級(含)以上成績單。
六、審查標準
必須具備 TOCFL B2(含)以上,且為 2025 年內取得之成績。
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將依 TOCFL 成績排序;必要時考量課程成績或其他條件,由審查單位決定。
資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受理;若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勵金。
七、獎勵金發放
時間:通過審查後,於 2025 年底前一次性發放。
方式:以匯款方式處理。
注意事項:
匯款手續費由獎勵金中扣除。
銀行帳號資料不全或錯誤,視同放棄。
獲獎者須於指定期限內提供本人臺灣本地銀行帳戶。